《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技术研究分公司锂离子电池模组碰撞防护轻量化材料制备及性能分析服务采购》询价函
一、项目概述
根据中煤科工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科技创新创业资金专项项目《矿用锂离子电池模组碰撞防护轻量化材料与结构优化研究》任务书规划,需要实现矿用锂离子电池模组碰撞防护轻量化防护研究目标。为保障项目研发任务顺利开展,需要采购锂离子电池模组碰撞防护轻量化材料制备及性能分析服务。
现对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技术研究分公司锂离子电池模组碰撞防护轻量化材料制备及性能分析服务采购发出询价邀请,结合实际使用需求,由集团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煤炭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中心组织本项目的询价评定工作。
二、采购需求
1. 采购清单
本项目报价控制价为3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报价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报价控制价,否则将被否决报价资格。
锂离子电池模组碰撞防护轻量化材料制备及性能分析服务
项目名称 | 单位 | 采购数量 |
锂离子电池模组碰撞防护轻量化材料制备及性能分析服务 | 项 | 1 |
2. 技术要求
2.1矿用锂离子电池模组碰撞防护轻量化材料制备及性能分析
根据锂离子电池模组的实际工况特点,采用“芳纶短切纤维-纳米纤维-芳纶宏观制品”多级自组装策略,或采用添加增强材料的“芳纶短切纤维-纳米纤维-短切纤维/表面涂覆-复合宏观制品”多尺度复合策略,或采用将高性能高分子材料作为涂层材料的“芳纶蜂窝-表面涂覆-复合宏观制品”多级复合策略,制备芳纶蜂窝等结构件,并提供力学测试标准件。综合测试结构件力学强度、耐热性能、热稳定性和耐候性等,要求结构件密度不超过1.8g•cm-3,进行第三方冲击试验,结构变形减少20%,平均峰值应力提高15%。
2.2 其他要求
上述数据真实有效可重复,上述测试方法和测试结果整理成甲方认可的研究报告1份。
三、项目资金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交货期及货款支付方式
1.交货期:自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120天内。
2.付款方式:
1)签订采购合同后,按合同金额20%,并且收到报价人提供合同金额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付款;
2)在验收合格、交付后,按合同金额80%,并且收到报价人提供合同金额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付款。
五、报价人资格
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格经营者;必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营业执照主体须与报价人名称一致;
2.报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和黑名单,须提供企业信用报告截图;
六、报价形式
一次性非公开报价。
报价有效期:30天
七、报价文件格式
(详见报价文件)
八、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包括七部分内容。
一、报价函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四、保证金缴纳凭证
五、报价一览表
六、声明函
电子版报价文件须线下编制,按要求签字、盖章后(可以为电子公章、电子签章),彩色扫描为PDF格式文件上传至【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操作方法详见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首页-客服中心-投标指南。
九、报价截止时间
报价人应在2024年08月26日9:00前报价。
十、报价时间、地点及方式
2. 报价方式:本次报价采用非公开方式一次性报价,报价人须在【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填写报价。代理机构将在报价开启后,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参与报价的单位进行综合评判后最终确认采购单位。
3. 报价文件的递交
3.1 报价人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上传至【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
3.2 报价人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退还。
采购人在报价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报价人。
4. 报价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4.1 报价人在递交报价文件以后,在报价文件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报价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4.2 报价人对报价文件中的报价进行调整的,应当附具详细的调整内容和价格,调整后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十一、文件费用
须以公对公转账形式缴纳到下列账户:
开户名:煤炭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光大银行北京德胜门支行
帐 号:35010188000067687
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7月31日15:00~8月6日17:00(超过售标时间,报价人将无法上传标书费汇款凭证,且无法下载询价文件)
备 注:请报价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GHY-24422文件费”字样,务必在汇款时备注“GHY-24422+标书费”并以“转账凭证”作为凭据上传至【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无法确认款项等后果由报价人自负。
文件费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报价人方可下载询价文件。文件费发票由煤炭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具,发票形式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开具后将发送至报价人登记在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上的邮箱,请确保开票信息和邮箱完整、准确、有效,否则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十二、保证金
保证金:人民币 15000 元(壹万伍仟元整)。
汇款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9:00
须以公对公转账形式缴纳到下列账户:
开户行:光大银行北京德胜门支行
帐 号:35010188000067687
备 注:请报价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GHY-24422保证金”字样,并以“转账凭证”作为凭据上传至【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无法确认款项等后果由报价人自负。
保证金凭证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报价人方可递交报价文件。
报价人的保证金最迟将在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退还。
十三、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人缴纳,成交服务费为15000元(壹万伍仟元整)。招标服务费发票由煤炭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具,发票形式为增值税专用纸质发票,开具后将邮寄至报价人登记在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上的邮寄地址,请确保开票信息和邮寄信息完整、准确、有效,否则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十四、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采购方: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技术研究分公司
联系人:吴兵
电话:15701208420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青年沟路5号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天地创新院2楼
邮箱:1521941456@qq.com
代理机构:煤炭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嘉平
电话:1570107696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67号
十五、评审条款
本项目将对报价人资格要求、报价文件符合性、商务、技术四方面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不得偏离,若有偏离将否决报价人报价资格。前述审查通过后,原则上推荐的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为本项目成交人。
表1 报价人资格要求审查
序号 | 报价人资格要求审查 |
1. | 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格经营者;必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营业执照主体须与报价人名称一致; |
2. | 报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和黑名单,须提供企业信用报告截图; |
3.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表2 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
序号 | 报价人资格要求审查 |
1. | 报价文件是否按照询价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制 |
2. | 签字、盖章是否有效 |
3. | 是否递交保证金 |
表3 商务、技术评审条款(不符合项得0分,满分不足100分将被否决报价资格,得分100分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最终成交人)
评审类别 | 评审内容 | 分值 |
商务部分 | 交货期 | 20 |
付款方式 | 20 | |
报价有效性 | 20 | |
技术部分 | 技术要求 | 40 |
煤炭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中心
2024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