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用LED大屏配套设备及材料采购
招标公告
项目用LED大屏配套设备及材料采购项目已获批准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煤科工集团重庆智慧城市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 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1 | 项目用LED大屏配套设备及材料采购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完成验收。设备质保期3年,使用寿命10年。 |
注:具体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详见第二篇“项目技术(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有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本次招标内容必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并具备国家、行业要求的相关资质,且企业实力与标的额相匹配;
(四) 单位负责人、主要股东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被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经营异常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存在行贿受贿情况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若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4.1报名和文件发售期: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5日09:00-17:30(工作时间)。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份(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完成在中国煤炭科工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供应商注册并通过审核(地址:http://cg.ccteg.cn/cms/index.htm),在本项目报名周期内,登录该网站并搜索到本项目,点击下载文件方可视为线上报名成功。
4.3.2 完成上述操作后,投标人需将加盖公司鲜章后的身份证扫描件或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发送到邮箱(cq@ebidding.com,请注明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并足额交纳本项目文件费。(投标人将文件费汇至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中指定账户,汇款时务必注明“项目用LED大屏配套设备及材料采购文件费”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报名完成并核实后将招标文件以电子版本形式发送给投标人。
4.4 只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电子采购平台投标人注册并报名成功和在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被接收。
五、投标有关规定
5.1 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邮件通知,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收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收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5.3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1)本项目投标文件需要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
(2)纸质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允许邮寄送达或现场递交,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递交方式,但均应在(3)项规定的时间前递交或签收;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4)纸质投标文件邮寄信息:收件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城路81号数字大厦3层3号中煤科工集团重庆智慧城市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收件人:彭老师,电话:18680860195;
(5)纸质投标文件现场递交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城路81号数字大厦3层3号中煤科工集团重庆智慧城市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会议室(具体地点以通知为准);
(7)特别说明:
①请自行考虑邮寄时效性,邮寄方式送达应以采购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而不是以“邮戳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将被采购人拒绝;
②投标人因为递交地点发生错误而逾期送达投标文件的,将被采购人拒绝接收;
③采购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启投标文件”;
(8)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煤炭科工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cg.ccteg.cn/cms/index.ht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煤科工集团重庆智慧城市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城路81号数字大厦3层3号
联 系 人:杨老师、幸老师
联系电话:023-63117088 /19936132304/18581321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