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监察电力能源保障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重庆科华安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因业务需要,对所需的执法监察电力能源保障设施项目实施招标,资金性质为业主自筹资金,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本次投标。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计划工期 (日历天) | 中标人 数量 |
1 | 执法监察电力能源保障设施项目 | 广西 | 1 | 60 | 1 |
2.1、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独立法人,具备独立供货、安装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2、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主要股东、公司级经理层及以上的管理人员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若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2)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存在行贿受贿情况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同时在 “信用中国”网没有被列入失信惩戒信息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国家信用公示系统”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判决案件没有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行贿、受贿等不良记录。
3.1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前在中国煤炭科工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cg.ccteg.cn/cms/index.htm)完成供应商注册。
3.2 潜在投标人在完成供应商注册后,请于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8日17时00分前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504986549@qq.com),注明参与投标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3.3 在支付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后,报名截止时间次日将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已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若没有收到招标文件请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
3.4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招标人及代理公司发出的关于本项目相关的修改或补充内容。
注:只有完成了电子采购平台投标人注册和在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响应文件才被接收。
4.1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邮寄递交,递交时间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4日12时前;
4.2 投标文件邮寄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西城大道666号2栋10-1。
4.3 收 件 人:潘先生
4.4 电 话:17830076924
4.5 特别说明:
1请自行考虑邮寄时效性,邮寄方式送达应以招标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而不是以“邮戳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将被招标人拒绝。
2投标人因为递交地点发生错误而逾期送达投标文件的,将被招标人拒绝接收。
3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启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网(http://www.cqccteg.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煤炭科工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cg.ccteg.cn/cms/index.ht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龙凤二村150号
招标经办人:潘先生
电话:17830076924
2023年5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