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设计院】绿化工程专业分包项目公告

绿化专业分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公司红沙泉露天煤矿地面生产系统二系统二期EPC总承包工程,业主为国能新疆红沙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 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 绿化专业分包工程施工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

建设规模:地面生产系统年生产能力为30.0Mt

工程地址新疆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新疆昌吉市奇台县城北东42°方向直线距78km处)。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绿化工程范围包含招标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分包单位包工包料,包括但不限于观礼台绿化、筛破车间周边绿化等内容,以及全部工程范围的需要开挖的土方及石方工程(含地表及地表以下原有建构筑挖、清、运)、种植土换填(第三方的检测费用并提供检测报告)、施肥、栽植苗木和植草、灌溉、2年养护等,还包括技术服务、优化方案、保证苗木成活率和植被覆盖率、配合甲方及其他分包商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如通行等、竣工验收等内容,并对工程范围内的质量、安全、工期、环保负责。其中,主要工程如下:

1)观礼台绿化;

2)筛破车间周边绿化。

招标控制价: 110万元

计划工期 40 日历天,计划开工开工日期:2026410日(或开工日期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完工日期:202652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范围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主体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存在工商变更情形,需要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工商变更证明。所有证明文件均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没有提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的财务报表,报表须清晰可辨,成立时间不足的可仅按询价文件要求关于资格条件的有关承诺及声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有或租赁设备的证明文件(采购或租赁合同、发票),提供与采购标的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在职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时间不足的可仅按询价文件要求关于资格条件的有关承诺及声明。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市场监督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列入发改委和人行“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名单;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清单,提供以上网站查询截图。

6)未被项目业主单位或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或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关键人员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特定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其它人员具备资格条件 /

近三年无工程死亡记录,所承担的项目未发生重大伤亡责任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近三年完成过一项绿化工程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新疆地区绿化工程业绩。(提供合同、用户证明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3617202631316(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式:

线上电子招标项目,缴纳标书费后,投标人通过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缴费凭证,采购代理机构核验后,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 本次招标收取标书费。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售后不退。标书费必须以公对公汇款方式支付,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BSF标书费ZB0064绿化工程专业分包”,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报名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以个人账户缴纳标书费无效,且不予退还。

收款账户: 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

银行账号: 421421040012001240362

5.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和地点

5.1投标文件与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 318 09 00

5.2线上电子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3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4开标地点:线上电子招标项目,开标地点为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

5.5线上电子招标项目,中标人在中标后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1份(从电子采购平台导出打印)。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公共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442

联系人: 黄世伟 联系方式:13659884581

招标代理机构: 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442

联系人: 朱工 联系方式: 15717193650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招标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前三年或前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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