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2025年输煤系统延伸(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招标标段名称:破碎站土建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2025年输煤系统延伸(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业主为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 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破碎站土建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输煤系统延伸设计、采购、施工等EPC交钥匙工程,含地勘、设计、设备采购、建安、工程施工(含调试、试车等)及技术服务、联合试运转等。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贺斯格乌拉牧场南露天矿。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输煤系统延伸,从新建3#破碎站-100排料带式输送机-110带式输送机-110转载站-111带式输送机-111转载站-既有112带式输送机的延长段系统及辅助生产设施。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应由承包人自行实施,包括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2025年输煤系统延伸(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破碎站地基处理、设备钢筋混凝土基础、3座高杆灯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3#破碎站排料皮带头部基础,110带式输送机机尾基础,3#破碎站干雾抑尘设备间、3#破碎站除尘器钢平台基础,加固场地(卸载平台),硬化场地(检修平台),护砌边坡,破碎站棚罩基础等土建施工(含土方开挖回填,清运、基坑和基础工程及地面的全部建筑工程等)。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作业场地平整、测量放线、基坑土方开挖及回填、桩头破除及清运、余方弃置及清运、基础工程,建筑主体、建筑给排水、建筑通风、建筑电气;包含吊装、脚手架等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工程设备进出场或措施工程及其全部报验、检验手续,包含安全文明施工和环保、职业健康措施;包含提供完成上述全部工作所需的材料(招标文件规定由发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除外)及其保管和质量保证;包含招标范围虽未明示,但按照相关规范或标准应当完成的其他工作;冬雨季施工及措施和其他施工措施等;按设计或相关规定要求,必须进行的地基基础检测、建筑检测、防雷接地检测等相关检测费用和工作。
招标控制价:600万 。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9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5月10日(桩基施工要求2025年10月20日完成)
计划总工期:233日历天
2.3 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必须全部合格,满足国家规范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公章,且营业期限在有效期内;
(2)信誉要求(须同时提供以下三类截图,否则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未列入市场监督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②投标人未列入发改委和人行“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③投标人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清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应信誉良好,三年无工程死亡记录和失信惩戒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所承担的项目未发生重大伤亡责任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6)具有近五年完成过两项土建工程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包含桩基和土建工程施工内容的单个合同额不低于600万元人民币的工程施工项目(提供合同、用户证明文件、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7)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或市政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8)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能同时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cg.ccteg.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CA办理)。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8月26日10时00分至2025年9月8日10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
4.3 本次招标(■收取 □不收取)标书费。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必须以公对公汇款方式支付,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XX项目XX标段标书费”,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报名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汇款完成后将汇款凭证上传至平台,系统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收款账户: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
银行账号:421421040012001240362
行 号:3015 2100 8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与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9月8日 10 时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3中标人在中标后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1份(从电子采购平台导出打印)。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公共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442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027-87717237 18971131790
招标代理机构: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442号
联系人:宋工 联系方式:027-87717245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