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科总院】总院房产调查及基础数据测量项目变更公告

原询价文件中第四部分中的“付款方式:预付款合同价款50%,项目初验后付合同价款40%,项目终验付合同价款10%。”变更为:“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5日内预付款合同价款50%,通过总院组织的验收后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期满支付质保金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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