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天地煤机】【山西天地煤机装备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2024年11月起重设备维护保养项目二次公开询价变更公告

我公司因项目需要,对202412月至202503起重设备维护保养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询价人:山西天地煤机装备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2维护保养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汇通产业园东街89山西沪晋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院内12号厂房

3维护保养期:202412月至202503

43台起重设备明细如下:

山西天地煤机装备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榆次维修部行车台账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制造单位

投入使用日期

备注

1

电动单梁起重机

LD3T-22.5M

河南中原起重机有限公司

2006.03.01


2

电动单梁起重机

LD3T-22.5M

河南中原起重机有限公司

2006.01.16


3

通用式起重机

MH16T-18M A3

河南省力源起重机有限公司

2019.06.10


5起重设备维保要求:

(1)吊钩

1)吊钩危险断面的磨损不得超原尺寸的10%,吊钩开口度比原尺寸不得增加15%,吊钩扭转变形不得超过10°吊钩危险断面或吊钩径部不得产生塑性变形。

2)吊钩无裂纹或冷变形(严禁补焊使用)。

3)吊钩推力轴承检查转动灵活且无异常。

4)拉板检查,无塑性变形及裂纹。

5)加注适量3号锂基润滑脂。

(2)钩钢丝绳

1)钢丝绳不得出现断丝、变形。

2)测量钢丝绳直径无磨损。

3)钢丝绳压板紧固牢固。

4)对钢丝绳进行润滑。

3钩滑轮组

1)滑轮用手能灵活盘动,侧向摆动不得超过D/1000。无裂纹,轮槽磨损不超过钢丝绳直径25%或不均匀磨损。

2)轴孔的检查无裂纹及损伤。

3)润滑油路无堵塞

4)加注适量3号锂基润滑脂。

4)起升卷筒

1)卷筒的检查绳槽磨损不得20%及裂纹。

2)卷筒轴及轴承的磨损不得超标出现轴裂纹、损伤。

3)加注适量3号锂基润滑脂。

5)车轮

1)车轮检查无车轮踏面、轮缘磨损不得超原厚度50%和无车轮折断,变形及裂纹。

2)大、小车轮的轴承检查,打开所有轴承端盖,清除旧的润滑脂,检查轴承无轴承损坏及磨损超标。

6)齿轮与减速器消除漏油现象,轴承不得出现异响。

7)紧急开关及时切断所有机构的零位连锁及控制电源接触器KM1、各机构回路接触器,至脱扣总断路器QF1保证系统全部断电。

8)超载保护、零位保护正确动作。

9)电机检修,按相关标准执行。

10)电气预防性试验,按相关标准执行。

11)各限位开关检查无异常,保护正确动作。

12)空负荷试验

1电葫芦行走:空载小车沿轨道来回行走三次,此时,车轮不应有明显打滑。起动和制动应正常可靠,限位开关的动作准确,电葫芦与桥架上的阻进器相碰的位置正确。

2)空钩升降:开动起升机构,使空钩上升、下降三次,此时起升机构限位开关的动作应准确可靠。

3)把电葫芦开到跨中,起重机以慢速沿厂房全长行走两次,以验证屋架和轨道,然后以额定速度往返行走三次,检验行走机构的工作质量,此时启动或制动时,车轮不应打滑;行走平稳;限位开关的动作准确;缓冲器起作用。

14)负荷试验

1)为了减少吊车梁弹性变形对试车的影响,静载试车时,应把行车开到厂房的柱子部位。

2)将电葫芦开到桥架中部,以缓慢提升额定负荷的重物,离地100mm,悬吊10分钟,然后测量桥架大梁的下挠度(不包括轨道的下沉值),此时桥架大梁的下挠度不得超过31mm(L=18m),如此试验三次,且在第三次试验卸载后不得有残余变形和异常现象。

3)在额定负荷下,试验无异常现象即可进行额定负荷1.0倍的静负荷试验。试验方法同前,当悬空10分钟卸去负荷后,桥架下挠度应恢复原状,无残余变形和异常现象。

4)静负荷试验后钩张口应无残余变形,焊缝无异常现象,构件无裂纹产生。

5)负荷试验过程中如听到异常声响或看到异常现象应立即处理,找出原因,研究处理。

15)动负荷试验

1)先让行车电葫芦提升额定重量作反复起升及下降制动试车,然后开动满载小车沿其轨道来回行走35次,最后把满载电葫芦开到桥架中部,让行车以额定速度在厂房全行程内来回行走23次,并作反复起动和制动。卸载后机构和桥架无残余变形。

2)上述试车结果良好,可在1.0倍额定负荷的情况下,作与上述方法和要求相同内容的试车。

16)负荷试验中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并应符合要求:

1)起重机行走平稳,无特殊振动、卡涩和冲击;

2)车轮无卡轨现象和声响;

3)各轴承(包括电动机)温度正常;

4)各变速部分、转动部分音响正常,机构传动灵活可靠;

5电葫芦吊钩制动器灵活可靠,各制动器、制动带温度不应过高,一般为5060℃;

6) 电动机及其控制设备运行情况正常,限位开关和连锁保护装置动作准确可靠。

6、维保范围

1)机械部分:导轨、压板螺栓的紧固,轨道调整,大车及电葫芦行走,传动部分,减速机、刹车、联轴器、卷筒、机械联锁,机械部分的润滑保养和减速机齿轮油的更换和磨损钢丝绳的更换,检查吊具、吊钩是否完好,安全装置是否完好。

2)电器部分:配电箱、电控箱、控制器、线路等电器部分,保护系统是否正常,限位开关制动器按钮、继电器安全装置是否完好。

3)起重设备年检时提出的整改问题的处理。

4)维保过程中使用的材料(乙方提供的)费用另计,材料的价格后付清单。

7、维保责任

1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以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度等,实现安全生产。

2)乙方不得从事与项目合同约定无关的工作。

3)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证照和人员资质证明文件。

4是项目实施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对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的直接责任。不得擅自将项目转包、分包和返包。

5)项目实施过程中至少派两名人员进行工作,不得私自更换项目人员。

6负责对本单位项目实施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及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不得安排无对应资质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8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检查制度,对所承担的项目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和整改记录。

9接受甲方安全检查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10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向甲方有关部门汇报,自身无法解决的,与甲方协商解决。

11必须向所有项目人员提供性能可靠的安全用具、劳保用品以及职业健康防护用品,并督促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2)项目实施单位人员认真参加甲项目安全管理单位班前会、班后会和各项安全活动,并做好各种记录。

13有权拒绝执行甲方现场管理人员下达的违章指令。

14因乙方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规章制度的单位及人员,必须接受甲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处理。对处理有异议的,可以向甲方申请重新追查处理。追查期间,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做出处理的执行。

15参与甲方组织制定、实施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项目实施期间发现事故隐患和事故时,必须及时向甲方汇报,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和扩大。

16发生事故时要及时向甲方如实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时间;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事故涉及乙方的,有参与事故追查处理工作的权力和义务。

17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的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材料;

2项目实施人员名单(包含用工合同、工伤保险材料);

3特种作业(含特种设备)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乙方安全管理相关制度;

5乙方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8) 质量标准须按照国家有关起重机维护保养等技术标准规定执行,保证甲方的设备在维保期间能安全正常工作。

19)乙方在维保工作中,要保持工作现场干净、整洁,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

20)乙方更换的配件必须为原厂全新产品,需提供合格证、说明书等资质文件,配件自更换起质保一年,质保期内质量问题无条件更换新的配件。

8询价内容

序号

名 称

型 号

单 位

数量

含税单价(元)

交货期

备注

1

维保服务费用


1


按合同约定


2

橡胶缓冲器

3t

1


按合同约定


3

导杆

3t

1


按合同约定


4

吊钩保险卡子

3t

1


按合同约定


5

起升主电机

ZD141-4/4.5

1


按合同约定


6

葫芦卷筒

CD3-9m

1


按合同约定


7

葫芦卷筒

CD16-9m

1


按合同约定


8

葫芦卷筒外罩

CD3t-9m

1


按合同约定


9

葫芦卷筒外罩

CD16t-9m

1


按合同约定


10

联轴器

CD3t

1


按合同约定


11

联轴器

CD16t

1


按合同约定


12

声光报警器

TBJ-100

1


按合同约定


13

光电限位

E3JK-LX5M

1


按合同约定


14

电缆线(屏蔽线)

4*1.5

1


按合同约定


15

起重量限制器(单梁)

3t

1


按合同约定


16

大车运行电机

LD3t

1


按合同约定


17

吊钩总成

CD3t

1


按合同约定


18

吊钩总成

CD16t

1


按合同约定


19

钢丝绳

CD3t-9m

1


按合同约定


20

钢丝绳

CD16t-9m

1


按合同约定


21

导绳器

CD3t

1


按合同约定


22

导绳器

CD16t

1


按合同约定


23

绳卡子

CD3t

1


按合同约定


24

绳卡子

CD16t

1


按合同约定


25

断火限位器

20A

1


按合同约定


26

大车行程开关


1


按合同约定


27

手柄

CD3t-9m

1


按合同约定


28

控制电缆

CD3t-9m

1


按合同约定


29

电动葫芦电控箱总成

CD3t-9m

1


按合同约定


30

电动葫芦电控箱总成

CD16t-9m

1


按合同约定


31

大车电控箱总成

LD3t

1


按合同约定


32

大车电控箱总成

LD2t

1


按合同约定


33

交流接触器

CJX2-1201

1


按合同约定


34

交流接触器

CJX2-1801

1


按合同约定


35

交流接触器

CJX2-2501

1


按合同约定


36

交流接触器

CJX2-3201

1


按合同约定


37

电动葫芦运行小车

CD3t

1


按合同约定


38

主动跨

CD3t

1


按合同约定


39

从动跨

CD3t

1


按合同约定


40

电动葫芦运行小车

CD16t

1


按合同约定


41

主动跨

CD16t

1


按合同约定


42

从动跨

CD16t

1


按合同约定


43

大车运行从动车轮组

LD3t

1


按合同约定


44

大车运行主动车轮组

LD3t

1


按合同约定


45

大车运行从动车轮组

LD2t

1


按合同约定


46

大车运行主动车轮组

LD2t

1


按合同约定


47

大车运行车轮组齿圈

LD3t

1


按合同约定


48

大车运行车轮组齿圈

LD2t

1


按合同约定


49

单梁单速遥控器(F21)

CD3t

1


按合同约定


50

聚氨酯缓冲器


1


按合同约定


51

起重量限制器

3t

1


按合同约定


52

起重量限制器

16t

1


按合同约定


53

安全滑线

16²*4

1


按合同约定


54

LED电源指示灯

HXC-50/3

1


按合同约定


55

重锤限位


1


按合同约定


56

安全开关


1


按合同约定


57

大小车行程开关


1


按合同约定


58

交流接触器

CJ12系列

1


按合同约定


59

吊钩钩轮片

3t

1


按合同约定


60

吊钩钩轮片

10t

1


按合同约定


61

吊钩总成

3t

1


按合同约定


62

吊钩总成

16t

1


按合同约定


63

控制变压器

BK-50

1


按合同约定


64

控制变压器

BK-100

1


按合同约定


65

单梁重锤双限位

LD3t

1


按合同约定


66

红外线防撞装置


1


按合同约定


9、报价时间:20241129日至2024127日。

10、报价有效期:在202541日前有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询价实行资格预审,供应商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本次报价内容必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并具备国家、行业要求的相关资质;

2、具备起重设备的生产及维修能力的生产商;

3具备有效三体系认证生产商

4、负责人、主要股东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报价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被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或者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报价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优先考虑周边就近并2小时内到达服务现场的供应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联系方式

询价人:山西天地煤机装备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榆次维修部

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山西沪晋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院内

联系人:李鹏 联系电话:1393517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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